汪时璟(1887年—1952年8月12日)[1],字翊唐,安徽省宁国府旌德县人,中华民国政治家。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高级财政官员。
汪时璟早年留学日本,入陆军经理学校。毕业后在北京政府财政总长王克敏、张弧手下任秘书,并兼任被服厂厂长。1927年(民国16年)7月,任武汉市政委员会委员兼中国银行汉口分行副经理。后来就任中国银行沈阳分行经理。[2][3]
王克敏组织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后,汪时璟参加。1938年(民国27年)3月,任中国联合准备银行总裁,同月担任日华经济协议会委员。同年9月,临时政府开始行政改革,10月汪时璟兼任财政总长。1940年(民国29年)3月,汪精卫的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汪时璟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常务委员兼财务总署督办。[3]此后,历任华北河渠委员会委员、全国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华北政务委员会经济总署督办。1944年(民国33年)9月,汪时璟代表华北政务委员会访问日本,见到了正在住院的汪精卫。此外,他还同日本银行总裁涉泽敬三签订了3亿日圆借款协定。[2]
日本投降后的1945年(民国34年)12月5日,汪时璟被国民政府在北平以汉奸罪逮捕[4],收监于南京。1946年(民国35年)10月15日,被首都高等法院判处无期徒刑。1949年(民国37年)1月,被移送上海市的监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继续在该处收监。1952年8月12日,汪时璟在狱中病逝。享年66岁。[2][5][6]
- ^ ‘上海监狱志’作死于1952年8月12日。余等(2006)、1615页作死于1952年8月。徐主编(2007)、722页作1953年死去。‘上海监狱志’及余(2006)、1479页作死于上海市。余等(2007)、1615页作死于“南京市”。徐主编(2007)、722页作死于南京市。
- ^ 2.0 2.1 2.2 徐主编(2007)、722页。
- ^ 3.0 3.1 东亜问题调查会编(1941)、20页。
- ^ 余等(2006)、1479页、1614页。徐主编(2007)、722页作“1946年1月逮捕”。
- ^ 余等(2006)、1479页。
- ^ ‘上海监狱志’。
参考文献[编辑]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 前任:
- (创设)
|
- 财政总长
- 1938年10月 - 1940年3月
|
- 继任:
- (华北政务委员会
财务总署督办改组)
|
|
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
- 前任:
- (临时政府
财政总长改组)
|
- 华北政务委员会
财务总署督办 - 1940年3月 - 1943年11月
|
- 继任:
- (废止)
|
- 前任:
- (创设)
|
- 华北政务委员会
经济总署督办 - 1943年11月 - 1945年8月
|
- 继任:
- (废止)
|
- 前任:
- 张仲直
|
- 华北政务委员会
财务厅长 - 1945年2月 - 8月
|
- 继任:
- (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