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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洪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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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洪谟(16世纪—17世纪),源洁福建平海卫籍,福州府莆田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戴洪谟是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顺天乡试举人,授黟县知县,为人慈祥有才德,当遇上征税时总会设法宽免,自己则节俭不尚奢华,县城北部有汪氏筑城故地,他分割两部分,并向上级请求俾与地方改筑住处,让县民感德,升任眉州知州[1]

家族[编辑]

父亲戴钦以勤俭为本,课农教子为事,个性好施予,嘉靖十四年(1535年)粮食歉收,他拿出储藏积谷麦减价出售,二十四年(1545年)再次歉收,他和弟弟戴铿煮粥赈灾,救活千多人,乡人感恩,知府表彰其门牌匾号称“尚义”。

儿子万历十年举人戴大槐、孙子万历十七年进士戴士衡[2]

引用[编辑]

  1. ^ 1.0 1.1 同治《黟县志·卷四·职官志》:戴洪谟,福建莆田人,隆庆五年由举人知黟县事,岂悌慈祥,才德咸称,凡遇征赋宽其限,自奉清俭不尚华饰,城北汪氏所居以筑城故,析其址为两,为请上官俾得地改筑聚处,邑人皆德之,升四川眉州知州。
  2. ^ 乾隆《莆田县志·卷二十八·人物志》:戴钦,字伯义,勤俭力本,以课农教子为事,性好施予,急人之困甚于已,嘉靖十四年岁歉,出所积谷若麦减价平粜,二十四年岁复大歉,率弟铿治粥赈饥,远近咸至,所存活千余人,闾里德之,周太守大礼旌其门曰“尚义”,以寿终,葬之日甘露降于墓所。子洪谟,隆庆丁卯领顺天乡荐,历守眉州以廉能闻,孙大槐、曾孙士衡俱见选举志。

参考文献[编辑]

  • 乾隆《莆田县志》·卷二十八·人物志
  • 同治《黟县志》·卷四·职官志
官衔
前任:
沈津
明朝黟县知县
1571年-1575年
继任:
陈正谟
前任:
甘受学
明朝眉州知州
万历年间
继任:
高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