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呈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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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呈秀(1571年—1627年),尚书直隶蓟州(今天津市蓟州区)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编辑]

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登癸丑科进士,历监察御史。天启初年,巡按淮、扬,任职期间赃私狼籍,官声极差,并被东林党人拒绝接纳他加入[1]。天启四年九月,时任左都御使的东林党人高攀龙以崔呈秀贪污舞弊而弹劾他,吏部尚书赵南星则计划把他流放边疆,崔呈秀震骇大惊,于是他决定投靠内廷的权宦魏忠贤,魏忠贤则以中旨宣布呈秀被诬,最终复其官职,此后崔呈秀一直为魏忠贤之死党[2]

后来,崔呈秀依靠魏忠贤而官至兵部尚书,见魏忠贤便“直呼为亲父”,时人列为天启朝“五虎”之一。他劝魏忠贤定《三朝要典》,尽除东林党人和其他反对阉党的正直士大夫,明人朱长祚玉镜新谭》说“崔呈秀结交逆珰,残害多人,其不忠不孝如枭獍,其残害忠良如豺狼,其贪婪淫秽如狗彘”[3]崇祯初年(1628年)魏党败,崔呈秀于蓟州枭首示众[4],家产亦被朝廷抄没[5]

亲属[编辑]

弟崔凝秀,官浙江总兵。

子崔铎,中顺天乡试,后革除,充军;崔镗,袭锦衣卫指挥使,后革除,因年幼获释;崔钥,袭锦衣卫指挥佥事,后革除,因年幼获释。

注释[编辑]

  1. ^ 《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崔呈秀,蓟州人。万历四十一年进士。授行人。天启初,擢御史,巡按淮、扬。卑污狡狯,不修士行。见东林势方盛,将出都,力荐李三才,求入其党,东林拒不纳。在淮、扬,赃私狼籍。”
  2. ^ 《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四年九月还朝,高攀龙为都御史,尽发其贪污状。吏部尚书赵南星议戍之,诏革职候勘。呈秀大窘,夜走魏忠贤所,叩头乞哀,言攀龙、南星皆东林,挟私排陷,复叩头涕泣,乞为养子。当是时,忠贤为廷臣交攻,愤甚,方思得外廷为助。涿州人冯铨,少年官侍从家居,与熊廷弼有隙,遗书魏良卿劝兴大狱。忠贤冀假事端倾陷诸害己者,得呈秀,恨相见晚,遂用为腹心,日与计划。明年正月,给事中李恒茂为呈秀讼冤。中旨即言呈秀被诬,复其官。”
  3. ^ ·计六奇,《明季北略》(卷3):十月,上神明默操,宣州捷之,犹叙功加荫宁国公魏良卿、安平伯魏鹏,铁券成,犹命给之,既而杨维垣疏崔呈秀,借厂臣行私。乞正两观之诛,主事陆澄源亦参崔呈秀,夺情为安,忍于无亲。御史贾维春亦参崔呈秀,说事卖官,娶娼宣淫,但知有官,不知有母。三纲废弛,人禽不辨,方有旨令回籍守制。
  4. ^ ·计六奇,《明季北略》(卷3):时崔呈秀在苏州,一闭目即见受刑诸臣,忽报会勘,知不免。与宠妾萧灵犀,痛饮自缢。五十七岁矣。灵犀亦伏剑死。家赀籍没,呈秀斩首。史载呈秀自缢在十月初四日,或奉旨斩于蓟州,在十二月也。锺秀弟凝秀,浙江总兵,子铎文,仅五篇即中。
  5. ^ 《崇祯长编》:“壬午。直隶巡按卓迈疏报,籍没崔呈秀资产银七万一千二百四十七两五钱、金三百四十三两二钱、箱柜三百零七件、书箱十三只、房二十六所、讨七百四十九间、田三百三十六顷。盖先期隐慝,所籍仅十之一。”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三百〇六》,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