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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乡 (邻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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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乡(大石公社),是四川省邻水县曾经下辖的一个,存在于1953年-1981年。

沿革[1][编辑]

  • 民国4年(1915年),因地方不靖,设5个保卫区,以维持治安。设大石乡,隶属第三保卫区。
  • 民国24年(1935年)7月1日,将6个区合并为3个区,49个乡(镇)合并为43个乡(镇),大石乡隶属第二区署(驻石稻场) 。
  • 民国29年(1940年)3月1日,按《县各级组织法纲要》及《补充注意事项》的规定,实行新县制。4月,改3个区为4个区。6月1日撤销乡(镇)联保办公处,置乡(镇)公所,设乡(镇)长。将43个联保办公处合并为22个乡(镇)公所,大石乡和人和乡合并为人大乡,隶属第四区。
  • 1953年2月.第七区(袁市区)公所将人大乡分为人和乡,大石两个乡。随即建立大石乡公所。4月24日,大石乡公所改称大石乡人民政府,1956年1月16日,大石乡政府改称大石乡人民委员会,并正式划归丰禾区公所领导,1958年12月,大石乡人委改称大石人民公社。1966年5月“文革”开始后,大石人民公社工作受到干扰。1967年3月,由公社武装干部和群众代表主持成立了大石人民公社生产办公室,负责公社日常工作。1968年12月13日,经县人武部党委批准.大石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1981年3月,县委决定撤销大石人民公社革委会.建立大石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管委会设正、副主任。同年12月,为在一个地区内公社不重名,达县地区行署批准,将大石人民公社管委会改为凉山人民公社管委会。1984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体制改革要求,县委又决定撤销凉山人民公社管委会,建立凉山乡人民政府。

参考资料[编辑]

  1. ^ 雷志远主编;中共四川省邻水县委组织部等编.《中国共产党四川省邻水县组织史资料 1926-1987》.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2.08.第287、4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