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戈热莱茨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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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戈热莱茨条约
奥托·格罗提渥约瑟夫·西伦凯维兹在签署条约后共同行进
类型边界条约
签署日1950年7月6日
签署地点波兰兹戈热莱茨
最初签署者
签署者东德波兰
缔约方
语言德语波兰语

格尔利茨条约》(德语:Görlitzer Abkommen)波兰称《兹戈热莱茨条约》(波兰语Układ zgorzelecki),全称《关于划定既定和现有波德国家边界的协定》,在1950年7月6日于波兰人民共和国东德之间签署。

该条约被表述为一项声明,最初并没有被坚持其专属授权的西德和北约成员国承认为合法的国际条约。四年后,当苏联授予东德独立地位时,苏联保留了对东德的权利(类似于西方盟国根据波恩-巴黎公约对西德保留的权利)。因此,尽管该条约对波兰和东德具有约束力,但几十年来,国际社会的许多西方成员并未如此看待它。直到 1970 年,维利·勃兰特总理签署了华沙条约,作为西德方面事实上承认了边界,西德政府继续保持奥得河-尼斯线以东领土的地位是“在波兰和苏联的管理之下”(但是西德拥有法理)。德国接受《兹戈热莱茨条约》作为对缔约国具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1973年联邦宪法法院关于东西德基本条约的判决明确确认了兹戈热莱茨条约的有效性。统一后的德国在《德波边界条约》(1990年)中正式接受了奥得-尼斯河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