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MCC214/Techyan在RFDA/2和RFDA/3的答辯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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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DA/2

先说一下最近为什么没出来。

首先,最近自己实在是忙,常在QQ或是telegram上的大家都能看出来。从四月初开始我就不怎么在QQ上维持群内讨论了,主要的维护工作丢给了其他群管;telegram上的各位也能发现,我在这一个月内做出过几次“要去站内某个讨论发言”(比如ASN上的那个链接)的承诺,结果自己都没去。WMF又不给我发钱(虽然很快就会了),在这网站上干活也不是义务。用站内的方针来讲,就是维基百科不强迫任何人参与。我跟其他一些编者都这么认为。何况我们还有搞维基搞到高考失利的前车之鉴。话虽如此,把手上的活没干完就扔了就跑的确挺无耻,不过我走的这一个月应该没留下什么烂尾的事。除了个人原因之外,还有一些现实性的考量。大连社群因为燃玉不再活跃而人去楼空的教训是需要充分吸取的。有足够人数、强大活力的社群不应该担心在缺少某个核心人物后会迅速冷寂下来。这段时间内我稍微关注了一下维基站内情况,但也顶多是扫上一眼而已。QQ上的氛围感觉不错,这几天好几个人说我诈尸。有关投票,再额外吐两个槽:在当事人失踪的情况下还能扯出这么长的讨论我也是很佩服的;居然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有的第一次解任投票,这就第二次了。大约三周前的北京聚会进展顺利,我稍后会更新聚会页面。不同于某位一次聚会没开就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和另一位把聚会开成同性好友交流会的,不要瞎猜,我在大陆开完聚会之后活得好好的,没上枪毙名单。

对于此次弹劾案的理据逐一回应如下。

  • 封禁方针中有关要求在解封前必须跟原封禁管理员沟通的条款没有经过社群共识。作为管理员,我没有必要执行这一要求。
    • 对于不执行这一要求相关的理由、解释,其他用户已经在有关封禁方针的讨论、投票中多次指出,无赘述之必要。
      • 如果忘了具体为什么不执行这一要求,请翻封禁方针的存档。如果想看现场演示的,请直接去互助客栈直接发起一个新讨论,名字就叫封禁方针,然后来一碗爆米花,欣赏社群新一轮血雨腥风。
  • 我对于解封Galaxyharrylion的解释请见日志。我建议大家研究日志,因为自我解封一直到现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没有管理员依照原有理由执行新的封禁操作。自3月31日到4月7日期间,没有管理员撤回我的解封操作。
    • 质疑管理员的操作是助于社群公正。任何人都有资格在方针、指引下对管理员操作提出质疑(而不在方针、指引下提出质疑呢?见下)。但在一周多之内,没有管理员撤回我的解封操作,即能反驳一些编者认为我解封G君毫无道理的观点。直到4月7日,AT重新按照G在4月7日当天的言论重新将其封禁。我在这件事上所做的处理值得商榷,但并不是绝对的百分百合理或不合理;而最开始对G实施封禁的操作也同样不是绝对的合理或不合理。
      • 站在现在反观当时:因为没有管理员在我解封后立刻对G进行处理,事实上我是否出面解释对事情的结局(即AT在4月7日按照G新的无理言论封禁)没有产生任何影响。反倒让大家省了口水。我不是说我没有必要出来解释——只是单纯从结果考量。
    • 对于G的新一轮封禁我又怎么看?没看法。就事论事,应该封。
  • 有关420peace,参见之前所述。弹劾理据不要凑数。
  • 请认为我没有避嫌的各位,仔细阅读管理员方针中有关避嫌的要求。我没有在这一讨论中同时使用普通用户和管理员的双重身份。——这是从法理上的解释。
    • 从事理上:Jasonnn~zhwiki在我实施封禁前的操作确属扰乱。在我封禁、Lanwi1又来解封之后,还在扰乱。这能证明这么几点:对该用户的善意推定是到我实施第一次封禁时就应该已经到头了。从现在来看,我当时所做的操作是正确的。而从当时的角度来看,在该用户针对对其进行合理制裁的管理员骚扰、扰乱之后实施封禁,封禁期满后立刻开始以制裁自己为由“罢免”管理员(如果说罢免我还有那么一些其他理由的话,那这位最开始提出罢免案的时候只是纯粹地为了自己的“不公”待遇叫冤罢了,其中没有到现在罢免案中呈现的其他理据),属于扰乱行为,封禁合理。对管理员的质疑不应该游戏维基规则或者扰乱为代价。
    • 如果指控我封禁反对自己的用户的话,反例请见It's gonna be awesome。这位在先是CU误查出滥用傀儡后,二次复查发现CU结果符合其供述。本着善意推定的原则,我给其解封。见其封禁日志中1月25日的操作。还是,对事不对人。
    • 更多有关Jasson的问题,见我在CU员选举时的发言。
    • 最后很有意思的是,一些人认为对我还是有必要提起弹劾的,导致这一弹劾案从最开始某名用户扰乱的结果上升到了一个正经的弹劾案。那这就不应该关了。
  • 我对直接绕过{{delete}}而删除条目的回应见此
  • 维基所谓的礼仪和文明不是把“他妈的”、“fuck”这样的词哔掉,以及把“我”和“你”给Ctrl+F查找替换成“在下”和“阁下”。
  • Special:Diff/48394690:请问各位到底是怎么看出来我这是在嘲笑Fauzty的?要说嘲笑我也得是嘲笑我自己啊。
  • 本着最基本的要求:对事不对人,我只评价了这几位的反对票理由可笑,没有针对人的攻击。我说这个条目写得质量太差,但这不叫攻击写条目的人。
  • 听说还有人认为我发的那长篇大论里嘲讽了守望者爱孟?嗯?
  • 在维基上,大家阁下在下什么的都说习惯了,讲话稍微戏谑一点、稍微玩笑一点就人身攻击了。人模狗样大家都会装,你会我也会。语言风格也成了文明不文明的标杆。
  • 首先指正一下提罢免的各位:给MCC214的那句话不叫人身攻击,那顶多叫对新手不友好。断章取义也请有个限度。请连着MCC214说过的前一句话结合上下文共同理解:“如果连固执己见和骚扰或人身攻击这些不是破坏的行为都可以永封的话本人不如离开维基百科算了,因为在维基百科根本就没有生存空间。”很显然,只有他一个人这么认为(我相信MCC214现在不这么想了,不过我们假设当时的情景),用第二人称的确会给人一种我在赶人走的歧义。引发这个误会是我的错误。
    • 既然这不叫人身攻击,那算不算对新手不友好?反例请见QQ群和聚会现场。每天都在发生。
  • 那不叫滥用回退功能。他封的那24小时我没在线,所以过了就自然过了。我也没交封禁申诉。
  • “若有再犯,将追究到底”和“罪不致死”是怎么体现出我意识不到封禁的用意的?封禁是为了制止对维基百科的破坏和其他损毁性行为。只有当犯了错才会封禁。所以叫若有再犯,才去追究;一而再、再而三地犯,即追究到底。罪不致死又是怎么扯上封禁用意的?这不是叫善意推定嘛。
  • 游戏维基规则还能游戏到站外去?请找出来一个方针或者指引哪怕是论述都行。

以上是对就目前为止总结上来的弹劾理据的全部解释。希望各位满意。有关ASN上链接的问题,我会在最近去互助客栈参与讨论。(事得一个一个来嘛,有人都把我twitter挂出来了,咋就没人发现我博客服务器已经down了两个多月了还没空修?)今年夏天全国范围的聚会活动还会继续,敬请期待。另外感谢这段时间参与讨论的各位,不管是支持的还是反对的。玩笑归玩笑,正经事还得正经讨论。

RFDA/3

对于本次罢免案各方质疑的回应

诸位好,好久不见。针对各位关心的问题,回答如下。

对金牌雄鹰的解封决定,一方面是我个人不认同以基金会使用条款(Terms of Service)为理由,由本地社群选举出的管理员进行封禁从操作上的合理性,且我认为直接处以无限期封禁“量刑”过重;另一方面,是我在线下与金牌雄鹰当面进行了沟通,认为他的态度符合继续参与维基百科社群贡献的要求,可以解封。基金会有一些适用于全域的政策,诸如一部分用户查核方针、隐私要求等。这些要求一直都在本地以与其他方针、指引一样的方式,由本地的志愿者(包括普通用户、管理员、行政员等)执行。但最起码就我个人印象而言,依照“使用条款”由本地用户执行决策尚属首次。在开创先例之前,理应需要更严谨的讨论;或应该直接引述“诽谤”等相关的方针,而不要画蛇添足,把“使用条款”牵扯进来。简而言之:在封禁依据的适用上存在瑕疵。在被封禁后,我立刻通过站外渠道联系了金牌雄鹰。我能发现他的情绪的确比较冲动,需要时间冷静。

查金牌雄鹰的封禁日志,可以看出,金牌雄鹰除最开始被误认为Labstore的傀儡被错误地封禁过一段时间外,之后的封禁及解封期分别为7天(在实施封禁的第二天被解封);1天(而后我当场解封,与这次情况比较类似);1天(无人解封);1个月(约半个月后被解封)。在这之后,金牌雄鹰的这次争议封禁被直接设定为无限期。一般来讲,在用户因故被封禁1个月后,再因同样缘故需要封禁3个月、6个月或1年后才宜实施无限期封禁。在1个月后直接实施无限期封禁,而没有经过过渡的做法并不适当。尽管在得知封禁理由时,我就不认同以使用条款为由来实施封禁,但当时没有立刻解封,而是等待了五天时间。封禁的目的不是惩罚用户。当能确定当事者足够冷静时,没有理由不予解封。

7月5日,我与金牌雄鹰在南京线下见了面,并与他交流了一些编辑和社群上的问题。对我而言,跟雄鹰一案比较类似的还有420peace(原名“坟前的丁香花”)的封禁案。420peace出席了今年1月20日在北京举办的线下聚会。跟在线上曾经扰乱的作风不一样的是,在线下420peace非常“正常”(其他参与者语)。之后没过几天,420peace被以扰乱封禁的时候,我也同样以站外方式联络,让他在站内认错,最后解封。他之后再次扰乱,被封禁后也是我来缩减他的封禁时长。在420peace的封禁中,我也与其他管理员和编者之间卷入了一起比较小的争论。最后,我很高兴地看到自己对他的背书和信任是有效用的:420peace最近写了两篇DYK,维基编辑之途算是“回到正轨”。此前在中文社群里,通过线下、站外方式调解站内矛盾并成功的案例也不在少数。在贡献久了之后,不少人意识不到冰冷的用户名背后是有有血肉、讲情理的人。我有信心认为对包括金牌雄鹰在内的用户,基于善意推定的原则来信任他们不是坏事。

另外,还有人质疑我为什么没有在站内活动,是否是在“故意逃避”。我承认我在有意识地“逃避”有关讨论,直到最后一刻。这次弹劾案由MCC214推动。他曾多次在站内外明示或暗示于上次弹劾案的半年之后,“一定”会对我发起第二次弹劾。其实相信各位读罢我上面的理由,能够理解我作出的决定,并且我上面的理据并非“在几个月后的今天才适用,在我刚解封金牌雄鹰的时候不适用”,我当然可以早出来解释。学业压力是我不太愿意活跃在站内解释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我只要出面回应,讨论势必会没完没了;另外要不然我也没有太多时间搭在维基百科上。再加之MCC214扬言无论如何都会发起提二次弹劾案,我更没有理由在最开始浪费时间和口舌跟在社群中处于极少数,不达自己“目的”不罢休的人诡辩。在时间和精力有限的情况下,我会尽可能把空闲用在解决更紧迫、更有效的问题上(写给新手看的教程、维持翻墙工具的稳定、分享自己编辑和参加活动的见闻之类),而不是我估计各位自己看了都厌倦的“互煮”上。我可以很轻松地花一晚时间来写完这样一篇回应,而不是天天惦记站内那几个讨论串。请各位别忘了存废讨论复核,以及管理员弹劾等的一项要求,即“一案不重审”:在没有新问题、新理据出现的情况下,不进行复核、不开启弹劾。我不希望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办起事来最后都变成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能绥靖不激进的和事佬。

对于李4所使用的普林斯顿大学IP进行封禁也是如此。他在站内的一部分发言属于扰乱,基于schoolblock等封禁完全可以。他不使用新帐号,而是滥用IP发言的行为,可以理解为扰乱,也可以理解为基于傀儡方针配合“忽略所有规则”的延伸。封禁也可以,不封禁也可以。我对李4没有什么成见(我还真没看你不顺眼),在李4进行封禁申诉的时候,我本来准备次日给他解封,但是次日正好出门,等安顿下来之后MCC214就出来了,因此我也不太方便做什么动作。另外,我当时也希望在有管理员出面处理李4的封禁申诉前,能倒逼李4注册帐号(最起码对社群来说,注册帐号再发言总不是件坏事)。至于现在,局面已定,我希望保持现状。

在这几个月内,我也并非某些人所想的“尸位素餐”,不干事。我仍然时不时地用自己一直以来基于有关要求控制的傀儡帐号进行编辑;另外,我在站外社群也一直活跃。这点不少大陆维基人都看在眼里。贡献并不是仅仅局限在站内的。在这几个月里,我跟一些朋友酝酿了今年寒假期间社群推广、聚会等的新活动,这些活动的具体细节即将发布,敬请各位期待;我也会从这段回应发布开始,逐渐恢复在站内的活跃度。

学业繁重,我不太会及时回复各位的消息,但我会在剩下的答辩和投票期期间尽可能及时回应各位的问题。

祝各位编辑愉快。

非RFDA/3答辯內容

有是當然有的。我承認我當時有意氣用事的問題,否則解封的時候自帶的日誌也不會這麼寫。溝通是必要的,而日誌是最底線的溝通。另外,我也在反思到底應不應該為了MCC214一個人而耽誤幾個月的時間不出來說話。社群總體的信任與「互煮」相比可能還是前者重要。

對同一事物的意見相左是沒辦法解決的。在這裏我挑幾條自己認為比較有意思的來回應。第一條:最早的討論是在李4一個IP的用戶討論頁開始的。第二條:這個問題我不太好回答,建議你重新反覆閱讀解封日誌,另外詳細情況可詢其他維基人,或者參見你自己曾經的發言。第三條: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能發起解任案。如果當事人一出面回應就沒法發起彈劾案的話,那麼不管誰都沒法彈劾下去了。

同上段MCC2114留言中的第6點,封禁方針當中的這一條款沒有得到社群共識。儘管這一條款寫於封禁方針之內,但社群曾先後數次討論這一具體條款的實施問題,最後沒有定論。私以為,維基百科無論從五大支柱、善意推定等基本方針、指引中的精神是寬容:對破壞者不手軟的同時,對真正有心貢獻的人應該是仁慈的。剝奪編輯權限對非純破壞用戶來說是嚴肅的問題,會嚴重打擊一些編者編輯的信心。當其他管理員對某一封禁存在質疑時,即意味着這次封禁本身的合理性不能保證,此時應該本着放過一千不錯殺一個的原則,來信任編者;就是否應該封禁某一用戶存疑時,我們應該傾向不予封禁。用簡單的話說,解封不合理的封禁不需要什麼理由。

另外補充一下。「無討論解封」並不像一些人鼓吹的一樣總會導致社群衝突。大多數時候「無討論解封」的封禁案本來就是存在爭議的,而其中爭議較小的大多和平解決,沒有引發大的衝突,沒能引起社群的注意,造成了倖存者偏差,再加之一些人的鼓吹,給外人一種「無討論解封」會導致社群分裂的問題。導致社群紛爭的不是「無討論解封」,而是被封禁者和封禁案本身。封禁案存在爭議是很常見的,給貼上「無討論解封」的標籤客觀上有助於支持封禁該用戶的人。與其讓被封禁者跟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其他維基人和其他管理員在被封禁者的討論頁上爭論,不如直接解封,反倒還能讓當事人繼續出來做些有意義的貢獻。解封的管理員意氣用事是一個問題;但是封禁的管理員因為種種原因(比如自己參與了這個討論、與被封禁者意見不一致)意氣用事,在被封禁者用戶頁上死纏爛打的事是另一個嚴重的問題。後者的案例在中文維基不是沒有發生過。這也就是放過一千不錯殺一個的重要性。

因為我感覺你沒太把話說清楚,我來假設你的問題是「如果沒有這次解任投票逼你出來,你是否還會回應解封金牌雄鷹一事」。如果我的理解有誤,還請你重新提問。

我在答辯里已經表明,如果一直追着不放的不是MCC214,而是其他人;或MCC214沒有放言一定要在半年之後開彈劾,我從最開始就會出來回應金牌雄鷹的問題,從一開始就不會涉及到解任投票。解任投票應該是因管理員做錯了事,才發起的;但是本次解任投票的發起者本末倒置:單純為了彈劾才挑起事端,將簡單問題擴大化。我不否認在上次彈劾案中自己出現的、承認的問題;我也不否認這次彈劾案中指出來的問題,但就這次解任投票本身,無論是我,還是很多其他維基人,都指出了在最初發起這一投票時動機不純的問題。

我對這一問題的回答不是為了把鍋甩給別人。只是Bluedeck的問題挑明了問本次解任投票的過失,因此才這樣作答。請不要過度解讀。

bluedeck的問題我先晚點回答,在此我摘錄一下我早些時候答辯內容的原話。在外面已經有人對MCC214的表達能力提出了質疑,我也來質疑一下你的閱讀理解能力。 並且我上面的理據並非「在幾個月後的今天才適用,在我剛解封金牌雄鷹的時候不適用」,我當然可以早出來解釋 學業壓力是我不太願意活躍在站內解釋的主要原因之一,因為我只要出面回應,討論勢必會沒完沒了;另外要不然我也沒有太多時間搭在維基百科上。再加之MCC214揚言無論如何都會發起提二次彈劾案,我更沒有理由在最開始浪費時間和口舌跟在社群中處於極少數,不達自己「目的」不罷休的人詭辯。

識得唔識得啊?我今天用了次deltalk,算得罪了你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