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无权,何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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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AfC的询问桌看到某用户对AfC审核拖沓大倒苦水,并表示志愿者“有权无责”且编辑者是弱势的一方,如此言论实属误解事实。

AfC审核积压严重是事实,排队时间甚至曾一度达到过几个月。但以下这些也都是事实:

  • 任何用户都能在主命名空间创建条目,无须通过AfC;
  • 任何自动确认以上的用户都能随意将自己的草稿移动至主命名空间,无须通过AfC;
  • 哪怕挂了AfC模版,也没有任何过滤器阻止你把草稿直接绕过审核发表到主命名空间;

由此可见,AfC审核员与一般编辑者根本就不是官与民的关系。审核员完全没有所谓“权力”去阻挠一篇草稿发布。只要编辑者愿意,他们可以整个绕开这套流程。至于发布之后条目能不能留在主命名空间,那就更不由审核员说了算了,而是由其他编辑(主要是巡查员和管理员)做判断。

既然AfC如此低效又非必须,那它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新手编辑创建的条目可能直接被速删/提删/被挂关注度然后30天后被提删/被挂一堆维护性模版,且假如有宣传语气编辑更是很有可能被当场不限期封禁,而AfC的审核员可以最大程度保证移动到条目空间的内容没有宣传语气/翻译腔/缺乏关注度/等问题,格式也基本符合维基百科要求。因此这实际上是一场你情我愿的交易:编辑接受自己的条目可能会晚几周甚至几个月发布到条目命名空间这一事实,来换取条目质量的提升。只要他们没有耐心等下去,完全可以直接移动到条目空间而不会遭到任何阻拦。综上所述,AfC的审核员完全没有任何异于其他用户的权力,也根本不是强势的一方,自然没有任何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