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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Dennisminegishi/沙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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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nisminegishi/沙盒
學校香港科技大學
地點 香港清水灣香港科技大學LG5學生設施LG5313室
創於1992年
會長趙梓燁 2016-2017年度
會員8,286 2015-2016年度
顏色藍色  
網址su.ust.hk
Facebook專頁



香港科技大學學生會(英語:Hong K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ents' Union,簡稱HKUSTSU)是唯一獲香港科技大學官方認可的學生組織。所有正在香港科技大學修讀的本科生及研究生均可申請入會,但因學生會並無與校方協議實施「必然會員制」,故非所有學生均為會員。

香港科技大學學生會成立於1992年,同年向香港警務處註冊成為獨立組織社團,為獨立於大學管治的學生組織。早於科大創校後,學生會成立前,已有科大學生創辦學生報《振翅》及個別學院學生會。在學生會成立後,《振翅》成為學生會官方刊物,而其他學會則獲收編為學生會屬會。

自成立以來,學生會一直致力改善科大同學福利,向校方爭取合理的權益。同時,學生會透過對屬會的管治和協調,提供平台推廣同學在文化、體育及藝術等文娛方面的發展。學生會在校外,亦代表科大學生在不同社會議題上發聲,而近年亦參與不少本港爭取民主自治的社會運動。

會務[编辑]

學生會工作範圍甚廣,主要歸類成三大支柱:內務,指會員福利、文樂活動、屬會管治等;校政,指以「校園共治」為宗旨,代表學生參與校政決策,推動大學發展;外務,指以科大學生的身份就不同的社會議題發聲,以及同時將社會議題帶進校園討論,以提高會員間的公民意識。

內務[编辑]

學生會轄下有近100個屬會,為讓屬會得到發展空間,及令同學能享受多元化文康活動,每年學生會均會調配資源協助屬會運作。此外,幹事會亦不時與屬會協調和溝通,並向校方爭取更多空間予學生組織發展,服務同學。而評議會則制定多項條例規管屬會運作,確保屬會有秩序運作並保障其會員權益。

除此之外,學生會本身亦為其會員提供的恆常服務及福利:

場所 服務 地點
學生會辦事處 一般查詢、索取及遞交各類表格 LG5學生設施
學生會合作社 售賣折扣文儀用品和電子產品 LG5麥當勞側
影印場 提供廉價列印、影印及釘裝服務 LG5學生設施

另外,幹事會亦會透過旗下文康委員會組織及舉辦不同類型活動,如聯校聖誕舞會、職業導向講座及電腦軟件教學班等。

校務[编辑]

根據香港科技大學的《大學規程》,學生會會長為大學教務委員會以及顧問委員會的當然成員,前者為大學負責學術事宜的最高機關;後者則為大學最高咨詢機關,兩者同為大學管治組織之一。另外,大學設立的多個委員會當中皆設有學生代表席位,學生會均有派代表擔任其中一名學生代表,這些委員會涵蓋學生活動、住宿、膳食、交通及課程發展等多個領域,為大學管理層政策制定提供意見甚至作決策。學生會亦不少直接與校方各部門聯絡,以反映同學意見及解決即時問題。

此外,學生會也會就不同事務,與其他校外機構如政府部門和區議會溝通會面,改善科大校園問題。

外務[编辑]

學生會近年積極推動同學關注社會事務,幹事會旗下的外務委員會不時舉辦論壇及展覽等活動,在校內宣揚不同議題訊息。

2011年,科大學生會經公投通過加入香港專上學生聯會,並於2013年4月1日正式成為學聯第八間成員學生會,是最後一間加入學聯的本地大學學生會。學生會經常聯同其他本地學生會參與社會運動,2014年更偕同學聯發動罷課爭取普選,最後演變成雨傘革命,惜以失敗告終。近期,學生會亦積極在校內推動本土主義思潮。

架構[编辑]

公投[编辑]

最高權力機關,是全體會員共同決策的機制。公投由獨立的公投委員會負責,確保中立性。最近的一次公投為於2016-2017年度就「科大中文課程以廣東話授課」的公投。公投可由幹事會、評議會或仲裁會決議舉行,或由基本會員聯署要求舉行。

全民大會[编辑]

全民大會為僅次於公投的權力機關,是全體會員共同決策的機制。全民大會分每年恆常召開一次的「週年全民大會」和不定期召開的「特別會員大會」。週年全民大會在每年週年大選完結後舉行,處理本屆中央組織的工作報告、財務報告、憲章修訂及由來屆幹事會、編輯委員會和普選評議員的簡介其工作方針;特別會員大會可由幹事會、評議會或仲裁會決議召開,或由基本會員聯署要求召開,以處理特別事宜如對學生會幹事提出不信任動議等。

中央組織[编辑]

在公投同全民大會下,設有四個中央組織,負責行政、立法、司法及出版事宜。與其他大學的學生會制度不同,科大學生會四個中央架構地位相同,互不從屬,各自獨立運作同時互相制衡。

幹事會[编辑]

為學生會行政機關,負責會內一切行政事宜,並在對外代表學生會。其職責包括擔任同學與大學間的溝通橋樑、處理本會所有會務以及代表科大同學參會社會事務。幹事會由會長和兩位副會長帶領各主管及秘書履行職務。每年週年大選均會選出一個內閣擔任來屆幹事會,如幹事會出缺,評議會將委任臨時行政委員會代行一切行政事宜。

評議會[编辑]

為學生會立法機關。其職責包括制定、修改和廢除學生會章則;審批學生會公共財政;監察學生會向轄下組織運作及管理屬會。評議會設46個席位,代表學生會內不同界別,但僅設十席普選評議員由同學選舉產生,其餘席位皆由屬會幹事或去屆中央組織內部選出。評議會主席、副主席和秘書長由評議員互選產生,並設秘書長負責處理日常行政工作。

仲裁會[编辑]

為學生會司法機關,負責處理會內糾紛,對違犯學生會章則的會員及屬會作出審判。與此同時,仲裁會亦處理對行政、立法機關行為提出的合法性審查

仲裁會自2013年起成為學生會常設中央組織,此前只會於有需要時運作,並由評議會成員擔任仲裁員處理案件。

歷任首席仲裁員:

  • 李淮峰(2013年-2016年)

編輯委員會[编辑]

為學生會官方傳媒,負責恆常出版此會官方刊物《振翅》,向同學報道有關大學、學生會及社會時事資訊。編輯委員會亦會透過不同活動促進科大同學的文藝發展及興趣。每年週年大選均會選出一個內閣擔任來屆編輯委員會,如編輯委員會出缺,評議會將委任臨時編輯委員會代行一切出版事宜。


屬會[编辑]

學生會轄下有近百個屬會,並可歸類為院會、系會、社學生會、學社聯會、體育聯會及文化學會。

參考文獻[编辑]

參見[编辑]

外部參考[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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