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User talk:Jeffchu2014/结构式讨论 存档 2的话题

A1Cafel (留言贡献)
停止圖標
由於账号共享,您已被不限期封禁
如果您認為有合理的理由可獲解封,請閱讀封禁申訴指導,然後在討論頁上的封禁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註冊賬戶使用匿名身份在討論頁申訴,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您用作申訴的賬戶亦會被封禁。
Jeffchu2014 (留言贡献)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複檢,申诉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其实我就是百战天虫,我在用户页上面写了“此账号已易主”是有原因的。去年10月份,我在TG群讨论李克强之死这篇条目的“阴谋论”内容经常被人破坏,是不是要提交半保护(),结果就被派出所找上门,说我泄露国家机密云云,要重点监控云云。由于我在TG群的ID是百战天虫,站内的ID也是百战天虫,如果国安有心去查,一定会按图索骥挖我的编辑记录。这件事情发生后,我已经让和平君帮忙换了个ID,但是更名的log还留在站内()。我又联系了基金会那边的人,基金会派的“Human Rights Fellow”Max Fischer让站内的监管员处理,但是一直在踢皮球,到现在都没解决下来,具体你可以问问User:Wong128hk

之所以在用户页写上“此账号已易主”,无非就是障眼法,看能不能躲过这个风头。结果这层窗户纸被你给捅破了,我现在又要冒上被国安注意的风险。不过你说我共享账号实在是冤枉,虽然我实在也拿不出证明我的确没和别人共享账号的账户,但是如果你知道我的情况,大概都知道我还是我,易主只不过是障眼法。


本来这件事情我不想在社群里张扬,怕引起寒蝉效应,影响大家,尤其是中国大陆维基人编辑维基的信心。现在倒好,想不说都不行了,如果到时候我再次被公安找上门,你们可一定要帮忙。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诉,並予以解封或缩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沒理由不相信。請您注意自身安全,另外Telegram這種社群軟體有風險的話建議就別上或少上了,至少大群決不應該去。監督問題我有空幫忙問問。
  處理人:Eric Liu 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7日 (二) 15:40 (UTC)
Jeffchu2014 (留言贡献)

我太难了 囧rz……

日期20220626 (留言贡献)

那個群很早以前我看到過有警察出沒。

Manchiu (留言贡献)

或許可以聯絡元維基請求協助?

Jeffchu2014 (留言贡献)

找了,元维基说他们也是按照流程办事,要本地的监督员处理,但是本地的监督员也没有权限,就互相踢皮球

Jeffchu2014 (留言贡献)
日期20220626 (留言贡献)

應該阻止一切以wikipedia為名的群組的運作,或者在站內去掉這些群組的鏈接,除了有百戰天蟲提到的安全風險外,還有其他人在群組內辱罵其他維基人的惡劣行徑。

日期20220626 (留言贡献)

百戰天蟲這種情況應該屬於變更賬號後撒了謊,而不是與他人共享賬號。

Manchiu (留言贡献)

監管員上應可在技術上確認是否有異常的登錄狀況。

Jeffchu2014 (留言贡献)

其实我也不在乎解不解封了,防止无妄之灾才是最主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