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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王建民 (上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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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保卫王建民 (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免遭某些自称是台湾人的用户的破坏[编辑]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

有几个自称是台湾人的人幻想在台湾的玩棒球的王建民是世界上唯一的王建民,所以坚持要删除作为成都军区司令员的王建民 (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岂不知王建民 (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在世界上的重要性要超过1000000000000000000个玩球的王建民。请各位支持王建民 (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民國九十五年 20:16 2006年12月27日 (UTC)

又再自以為是,認為別人都和你的心眼一般的小。要找人吵架你來錯地方了。--cobrachen 20:21 2006年12月27日 (UTC)
你要人保護的話,請依從維基百科過往的規矩,把條目提升至符合條目的資格吧。我看不出這個王建民有甚麼建樹。--石添小草 03:23 2006年12月28日 (UTC)
我也認為就算是以解放軍將領來說,在成千上萬的同僚中這位王將軍的事蹟也實在沒什麼可大書特書之處,若說有特別之處,那就是沾了美國職業棒球球星同名的光,所以讓他也因此被人注意到吧?通常同名的人物到底要用平行的消歧異還是從屬消歧異的判斷方式有兩種,其一是利用網路上的搜尋度看看兩者誰比較常被提到,其二是利用維基百科內部的鏈入數,如果兩者之間在這兩個數據上有很大的落差,就得考慮使用從屬消歧異,如果差距不大,才應該使用平行消歧異。此狀況有點類似李登輝李登輝這兩個條目的情況!--泅水大象 訐譙☎ 03:50 2006年12月28日 (UTC)
同意.此将军虽没有特别之处,仍可以保留.--蒙人 ->敖包相会 20:48 2007年1月2日 (UTC)

有位维友提交删除的理由如下:“該人物無特殊卓越貢獻,而且條目無實質性的內容(內容空洞,只是一則簡短的名片式履歷表)”,这恐怕是不能成立的,如果以此为标准许多人物条目都要删除了。不能因为他和一个棒球明星重名就认为重要性不够,毕竟他们是不同行业里的杰出人士。--lvlLll2cl3rl3l~|留言 21:15 2006年12月29日 (UTC)

说句题外话,棒球在中国几乎没什么人玩,所以可以说影响力微乎其微。以知名度论恐怕棒球明星王建民是不如成都军区司令员王建民的(尽管二人在中国都默默无闻)。--lvlLll2cl3rl3l~|留言 21:27 2006年12月29日 (UTC)
其實我並不支持將成都軍區的王將軍之條目刪除,因為該人物雖然不能說是頂重要,但現有的內容還足以作為一則人物小條目。但是,上面Mukdener兄的觀點有過度中國中心的嫌疑,因為不要忘了,除了是台灣出身的棒球球員外,王建民也是美國大聯盟勝投王的候選之一,因此包括美國、加拿大與中美洲地區這些高度關注美國職棒的國家人民也或多或少知道此號人物存在,至於王建民在中國大陸是否有名根本不重要,因為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但卻不是中國的維基百科喔!--泅水大象 訐譙☎ 14:12 2006年12月30日 (UTC)
我这怎么是中国中心呢,棒球的王建民在台湾美国出名是没错,但是他在中国大陆没有名也是事实啊,如果说他在中国无名是中国中心那反过来是不是就美国中心台湾中心了?平行消歧义也没有歧视他的意思,我看还是满公平的。我用谷歌搜索第一条还是新华社记者王建民呢,内部链接的棒球王建民也不过是几十个,把这个主条目给棒球的王建民没道理啊。说真的台湾维友对此事的反应是很过激,此次事件绝对是技术问题。--lvlLll2cl3rl3l~|留言 19:50 2006年12月30日 (UTC)
Mukdener可能用Google.cn谷歌搜索吧,如果用google.com出來的結果是王建民 (台灣棒球員)喔。   -- Shyangs 06:17 2006年12月31日 (UTC)
我一直是用google.com搜索,经你一提分别改用google.cn和googl.com.tw结果第一条仍然都不是棒球王建民,不过如果使用繁体作为界面指令语言倒是搜索到棒球王建民。--lvlLll2cl3rl3l~|留言 14:32 2006年12月31日 (UTC)
Google有根據用戶所在地區調整搜尋順序的模糊邏輯功能,因此每個地區的用戶會搜尋到的順位是不一樣的,以在台灣的用戶來說我相信大部分的人搜尋到的前100個網頁幾乎都是打棒球的王建民(不預設任何語言版本直接搜尋,搜尋結果中維基百科中介紹他的條目在我的搜尋裡排第四)。我想今天這件事之所以會被視為是一種蓄意的行為,是因為除了原本中文維基上只有一個的棒球選手王建民條目外,某特定用戶突然之間增添了數條同名同姓人物的條目,而且其中大部分的條目內容都偏短,甚至還有侵權轉貼的內容,這樣的行為很難解釋成非蓄意的行為,而造成糾紛。基本上我還是建議回歸正常的運作管道,針對每個同名人物的重要性做一個檢視,例如條目內容的篇幅、鏈入頁面的多寡,Google搜尋的結果(可以組合其他關鍵字來做搜尋,例如組合『棒球』『解放軍』等等)來決定每個條目該去還是該留!--泅水大象 訐譙☎ 17:27 2007年1月1日 (UTC)

象兄,我也承认后来的王建民条目是蓄意的,我认为这种举动本身是有挑衅意味带有敌意的,但是这些条目确实有存在的理由在技术上也符合维基的政策方针。而且这次事件是挑战地域中心绝好范例,可谓是用意虽不善但是手段正当,效果也正面,部分台湾维友激动到提请删除则显得不合情理。再来说消歧义,对于人物我不支持主从消歧义,除非是非常重要的历史人物,而王虽然也许在台湾非常著名但是第一他的人生和事业都刚刚起步,未来的发展还未知,说的难听点也许一次伤病就可能让他从公众视野中消失;第二他的知名度确实是非常局限的,在中文地区只在台湾著名,而且维基内部的相关条目也不算多,平行消歧义之后需要修改的工作量也不大,不知象兄以为然否?--Mukdener|留言 19:12 2007年1月2日 (UTC)

所以只要手段正當,用意不當,帶有敵意,故意挑釁都是可以被接受的?這樣的講法會給維基帶來更多的麻煩。既然用意不善,那麼也應當加以考慮,如果說哪天有一位取名毛澤東或者是周恩來的人在某個地區犯下嚴重罪行,然後被放上來,即使用意不當,也要被接受嗎?假如接受以這樣的心態,即便是符合維基的某些方針所提供的條目或者是資料,在未來是不是反而是一個負面的示範,鼓勵鑽漏洞或者是曲解善意的認定呢?這得要考慮一下。
而且,要說這件事情激動者可不是台灣網友,而是建立這些條目,然後將棒球選手提交刪除,放入侵權內容,還發表這一篇的使用者,如果他不激動,何來這些讓人頭痛的事情呢?--cobrachen 19:31 2007年1月2日 (UTC)
如果他用意不当你是不是就要报复?再说你举这个例子绝无可能的,假如万一真有此种情况发生,如果此一毛泽东周恩来符合维基标准为何不可收录?作者的用意和他写出的条目是不能挂钩的,否则我们中怕是没有人能符合NPOV的要求了,而事实上NPOV也是对条目的要求而不是编者。此事有个奇怪的地方,如果有人提交棒球王建民删除一定会被认为破坏,而我在删除讨论区也没见到有此删除讨论。但是将军王建民的删除却一再有维友提一些莫名其妙的删除理由,讨论也迁延不决。此一删除请求和棒球王建民的删除请求性质是一样的,为何要拖延这么久?--Mukdener|留言 19:47 2007年1月2日 (UTC)

“要說這件事情激動者可不是台灣網友”请Cobrachen不要得了便宜还要再卖乖。小王对于台湾人的意义摆在那里,又何必装出一幅无辜的面孔呢?我只是路过,你们继续。--GavinGavin 19:56 2007年1月2日 (UTC)

什麼便宜什麼乖啊,你說說看嘛,還是說這不過又是一個有樣學樣的鸚鵡呢?--cobrachen 20:49 2007年1月2日 (UTC)
我可曾提到報復之說?我所提到的是在一個類似的情況下,如何不讓維基的方針被曲解或者是濫用,又能夠減少往來討論或者是爭議的時間與幅度。你說這種情況不可能發生,現在就是一個例子,只不過目前新聞報導份量最多的王健民是台灣出身的,你能夠保證情況倒轉之時,不會再度出現這樣的爭議?而用意有問題的態度或者是手段如果不能至少有某種程度的限制,那麼不等於開個後門讓有意作某些事情的人鑽?那麼帶來的問題只會如滾雪球一般的增大。要怎麼限制,我並沒有提到,你突然跳出報復之說,實在是沒有必要的心態。
用意不善如果只因為手段正確而成為一種正確的行為,日後的麻煩會更大,這和條目本身也同樣是脫鉤的。--cobrachen 20:01 2007年1月2日 (UTC)
如果兄以王建民为例子我的立场相信是很清楚了,条目是否保留全看条目本身是否值得收录,把握住这点将来遇到类似的情况维基方针就不会被滥用或曲解,这到不用担心。我说报复不过是要说两个错误不等于正确这个道理,并没有说你,你也不用太敏感,不过想必你也承认提请删除将军王建民是报复行为吧?人心是限制不住的,诛心是注定失败的,所以维基只能限制参与者的作为不能限制他的意图目的。--Mukdener|留言 20:25 2007年1月2日 (UTC)
建议到该条目的删除讨论去讨论.我认为该保留.同时由于球员王建民的知名度高,将王建民重定向到球员王建民.参见邢台.--蒙人 ->敖包相会 20:46 2007年1月2日 (UTC)
不赞成,请回退成平行消歧义。--Isnow 21:00 2007年1月2日 (UTC)
我也不赞成,正在沟通中。--Mukdener|留言 21:33 2007年1月2日 (UTC)
  • 球员王建民之于台湾如姚明之于大陆,有过之而无不及。将军王建民之于大陆,这个,啊,不清楚,怕是还不如新华社记者王建民。所以用法并不平行。另外加一句主观的话:望大家理解台湾王建民粉丝的心情。--蒙人 ->敖包相会 21:44 2007年1月2日 (UTC)

这次我被说服了,不反对王建民的主从消歧义。下面是Mongol在我讨论页的留言,我觉得挺有道理:在大陆王建民并不出名(除非你是军队系统的),而在台湾王建民家喻户晓,犹如姚明。我相信(没有证据)将军王建民最多有50万人知道,5万人知道他的官职之外的任何事,而球手王建民至少有1千万人像你对姚明的熟悉一样熟悉他。所以它们的用法并不平行。--Mukdener|留言 21:48 2007年1月2日 (UTC)

条目被清空了,手段真是……--Dobs 10:44 2007年1月5日 (UTC)

題外話,台灣球員王建民的一些內容被刪除了,我不曉得是否關乎某些隱私或利益,但在消歧義討論後發生此事,個人認為損害到了自己的"知"的權利。雖然支持將本條目指向台灣球員王建民(理由是相對知名度較高),但我認為多元性也是維基百科重要的優點之一,不同的王建民有不同的建樹,但若該小作品沒有足以充實條目的可能與價值,則刪除無妨;反之,便沒有理由提交刪除。順便把台灣王建民遭媒體騷擾引發822學運的事件增加回去吧!--Hugo Carvel 12:10 2007年1月6日 (UTC)

先把擅長球路:下沉快速球直球滑球圈指變速球寫一寫吧。--Jasonzhuocn....對話~Blog 15:18 2007年1月8日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Jasonzhuocn(留言)於13:13 2007年1月26日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