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能[编辑]
外观
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進士。授刑部主事,晋员外郎,奉命恤刑。升郎中。嘉靖元年(1522年)任福建延平府知府[1],设立大田县。以平定尤溪县山贼邓旺五等功,嘉靖六年(1527年)三月升广西右参政,管田州府事[2],与左布政使嚴紘不合,弃职还籍。十三年九月坐建昌侯张延龄事被逮下法司讯问,被革职为民。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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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戴冠 |
延平府知府 嘉靖元年-嘉靖六年(1522年-1527年) |
繼任: 万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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