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定性定義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釐定性定义是其中一種定义[1],釐定性定义通常用于釐清含糊性[2]。它通过縮小其他条件,以满足於该事物的定義。此方式也補充了詞法定義的不足,從而釐清一件事物以防止發生曲解或誤解所產生的誤會。[3]许多法律都需要明确的定义[4],公司政策也是如此。这种类型的定义有助于防止歧義而引起争议。

例子[编辑]

词典可以将“学生”定义为:

  1. 参加任何类型的教育机构的任何人
  2. 学习某些东西的任何人

而电影院則可以为“学生”一词提出一个釐定性的定義,“在当地学校就读的18岁以下學生”,以确定谁有资格获得折扣戲票。

釐定性定義旨在使模糊的单词更準确,从而使单词的含义不會讓對方曲解或誤解。这是一个例子:

根据课程提纲:“课堂参与”是指参與课堂時,专心聆听、回答和提出问题以及参与课堂讨论。

这与规定性定义相似,但不同之处在于,规定性定义可能与词法定义相矛盾,而釐定性定義則與之相反。

參看[编辑]

參考文獻[编辑]

  1. ^ precising. 查查線上詞典 (中文). 
  2. ^ Garth Kemerling. definition and meaning. Philosophy pages. 2012-07-19 [2020-05-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08) (英语). 
  3. ^ 劉彥方. 定義理論. 思方網. 香港: 香港大學. [2020-05-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2) (中文(繁體)). 
  4. ^ Zygmunt Ziembinski. Polish Contributions to the Theory and Philosophy of Law. Brill Rodopi. 1987年1月. ISBN 978-9062037995 (英语). 

进一步阅读[编辑]

  • Bassham, Gregory; Irwin, William; Nardone, Henry; Wallace, James M. Critical Thinking: A Student's Introduction. New York: McGraw Hill.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