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
外观
主要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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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 | 李乐成 |
常务副省长 | 王 健 |
副省长 8 | 张立林、 高 涛、 郑 艺、 靳国卫、 郭彩云、 王利波、 李强、 单义 |
秘书长 | 冯守权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组织上级机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省级人民政府 |
行政级别 | 正省级 |
授权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组织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
办公厅 | 1 |
组成部门 | 23 |
直属特设机构 | 1 |
直属机构 | 11 |
部门管理机构 | 6 |
联络方式 |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
实际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
電話號碼 | +86 (0)24 86892312 |
對外官網 | www.ln.gov.cn |
沿革
[编辑]1954年6月,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由原辽东省人民政府、辽西省人民政府以及旅大人民行政公署合并组建而成。1955年,改组为辽宁省人民委员会。1968年,成立辽宁省革命委员会。1980年1月,辽宁省革命委员会撤销,复设辽宁省人民政府。
职权
[编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1]:
-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 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 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 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 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 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 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历任领导
[编辑]辽宁省长
[编辑]- 辽宁省人民政府主席
- 杜者蘅(1954年8月-1955年2月)
- 辽宁省人民委员会省长
- 辽宁省革命委员会主任
- 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
- 陈璞如(1980年1月-1982年4月)
- 全树仁(1982年4月-1986年7月)
- 李长春(1986年7月-1990年7月)
- 岳歧峰(1990年7月-1994年5月)
- 闻世震(1994年5月-1998年1月)
- 张国光(1998年1月-2001年1月)
- 薄熙来(2001年1月-2004年2月)
- 张文岳(2004年2月-2007年12月)
- 陈政高(2007年12月-2014年4月)
- 李 希(2014年4月-2015年5月)
- 陈求发(2015年5月-2017年10月)
- 唐一军(2017年10月-2020年5月)
- 刘 宁(2020年7月-2021年10月)
- 李乐成(2021年10月-)
辽宁常务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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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卫国(2003年1月至2013年1月)
- 周忠轩(2013年1月30日 - 2016年1月)
- 张雷(2017年3月 - 2018年11月)
- 陈向群(2019年2月 - 2021年12月)
- 王健(2021年12月至今)
辽宁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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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立林(2019年7月至今)
- 陈绿平(2018年1月-2023年1月)
- 姜有为(2021年1月-2023年9月)
- 王明玉(2018年1月-2023年1月)
- 卢柯(2018年10月-2023年1月)
- 高涛(2021年3月至今)
- 郑艺(2022年5月至今)
- 霍步刚(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
- 靳国卫(2023年1月至今)
- 郭彩云(2023年1月至今)
- 王利波(2023年11月至今)
- 李强(1968年)(2024年3月至今)
- 单义(2024年11月至今)
辽宁省政府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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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编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9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1个,部门管理机构6个[2]。
辽宁省人民政府设置下列机构:
组成部门
[编辑](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能源局牌子;科学技术厅挂外国专家局牌子;工业和信息化厅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牌子;文化和旅游厅挂文物局牌子;卫生健康委员会挂中医药局牌子;外事办公室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直属特设机构
[编辑]直属机构
[编辑](研究室挂参事室、文史研究馆牌子;国防动员办公室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营商环境建设局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部门管理机构
[编辑]- 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由省司法厅管理。
-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由省自然资源厅管理。
- 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由省应急管理厅管理。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
-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
直属事业单位
[编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省政府采购中心牌子。)
参考资料
[编辑]-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国人大网. 2022-03-12 [2022-03-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0).
- ^ 质量云. 汇总(一):12个省机构设置图表(22个省机构改革方案获批). 搜狐网新闻. 北京. [2019-06-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4) (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