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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英库团伙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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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英库团伙杀人案,或称蒋英库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2000年黑龙江省打黑除恶1号案件,公安部第6号特大杀人案。1993年至2001年,蒋英库团伙先后在哈尔滨、肇东等市,采用枪击、 刀刺、绳勒等手段,杀人、抢劫犯罪,杀死21人,并将被害人的尸体肢解,焚烧灭迹。公安机关历时180多天侦破。2001年12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蒋英库等五人分别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李国辉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1]

参考[编辑]

  1. ^ 重庆晨报. 残杀21人肢解焚烧 检察官是黑老大. 新浪. [2023-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