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旗
外观
用途 | 民用旗(海陸)、政府旗(海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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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1:2 |
啟用日期 | 1953年7月15日 |
形式 | 紅底,左上角维持红色五角星和錘子与镰刀的图案,但在下方加上白綠二色的橫條。三色的比例為8:1:3。绿色象征温暖的大自然,白色代表纯洁。 |
反面旗幟 | |
比例 | 1:2 |
立陶宛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國旗(俄语:Флаг Литовской ССР;立陶宛語:Lietuvos TSR vėliava)是立陶宛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的國旗。最後一個版本啟用於1953年7月15日。
立蘇戰爭期間,立陶宛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以紅旗為國旗,後來也被立陶宛-白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所用。
當1940年立陶宛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作為蘇聯加盟共和國再度建立以後,最初的國旗左上角為红色五角星和錘子与镰刀,上方以無襯線體書有LIETUVOS TSR(共和國的立陶宛語縮寫)。第二個版本為三色旗樣式,基於蘇聯國旗,左上角维持红色五角星和錘子与镰刀的图案,但在下方加上白綠二色的橫條。三色的比例為8:1:3。绿色象征温暖的大自然,白色代表纯洁。
1989年3月20日,立陶宛从苏联独立,恢复使用三色旗。目前,立陶宛当局视苏联时期为亡国时期,故立陶宛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國旗在立陶宛境内被禁止公开展示,同时被禁止的还有苏联国旗、红色五角星及锤子与镰刀等标志。
参考文献
[编辑]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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