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程金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程金
大明湖廣漢陽府知府
籍貫直隸徽州府歙縣民籍
字號字德良,號麗川
出生正德十三年戊寅十月廿四日
逝世萬曆二十五年丁酉六月
配偶娶吴氏
親屬(子)良嬰、良質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應天府鄉試第三十九名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進士出身

程金(1518年—1597年),字德良,號麗川,直隸徽州府歙縣(今安徽歙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癸丑科進士第二甲第八十二名[1][2]。吏部观政,授南工部主事,三十六年春考察降调,量移安吉州同知。陞长沙府通判、河间府同知,调户部员外郎,丁忧归,服除官如故。进贵州司郎中,督饷蓟鎮。累官湖廣漢陽府知府[3],以病致仕[4]

家族

[编辑]

曾祖程福榮;祖父程顯英,曾任義官;父程昇。前母汪氏;閔氏[5]。兄程鐖、程鐸(省祭官)、程鍾、程鈺(生员)、弟程镗。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欽定四庫全書《江南通志·卷一百四十七·人物誌》:程金,字德良,歙人。嘉靖癸丑進士,授南工部主事,秋毫不染。分司龍江闗,要人援權,相勢撓闗法,金箠其船工,狥於市。遷部郎,出守漢陽,發楚藩外屬奸賍,張居正治第,托漢陽守市木,金雅不直居正,居正奪情,遂投劾歸。
  4.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八十九·程漢陽金傳》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