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殿監
直殿監,是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1],掌管各殿院洒扫之事[2][3]。
官制[编辑]
- 掌印,一员;
- 佥书,无定员;
- 掌司,无定员。
首都人员[编辑]
洪武时期[编辑]
建文时期[编辑]
永乐时期[编辑]
洪熙时期[编辑]
宣德时期[编辑]
正统时期[编辑]
景泰时期[编辑]
天顺时期[编辑]
成化时期[编辑]
弘治时期[编辑]
正德时期[编辑]
馬永成
嘉靖时期[编辑]
隆庆时期[编辑]
万历时期[编辑]
泰昌时期[编辑]
天启时期[编辑]
崇祯时期[编辑]
留都人员[编辑]
永乐时期[编辑]
洪熙时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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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时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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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时期[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 ^ 黄岩,范传南,李森编著. 中国历史百科知识. 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 2012.05: 152. ISBN 978-7-206-08754-7.
- ^ 《明史·职官志三》:“盲殿监员同尚宝监,掌各殿及廊庑扫除事。”
- ^ 王俊良撰. 中国历代国家管理辞典. 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2.06: 200. ISBN 7-206-03983-9.
- ^ 《故太监刘公墓志铭》:“甲午,征进瓦剌,次九龙口,忽见班慷葛剌,大战胡寇摧遁,公独骑追及,手摛虏酋二人,得胜而还,能声益彰,特进公直殿监太监。”
外部連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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