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王恢 (游击将军)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恢(?—?),琅邪临沂(今山东省临沂市)人,东晋中外大都督、太傅、丞相、始兴文献公王导的玄孙,东晋丹杨尹、始兴郡公王混的孙子,东晋中领军侍中、左户尚书、始兴郡公王嘏的长子。

生平

[编辑]

王嘏死后,王恢承袭为始兴郡公,义熙末年,官至游击将军[1]刘裕接受禅让后,王恢被降封为始兴县公,食邑一千户,供奉祭祀王导[2][3]

王恢的弟弟王偃宋武帝次女吴兴长公主刘荣男,刘荣男经常把王偃裸体绑在庭院的树上,有时晚上下雪,王偃咬紧牙关挨冻很久,王恢推门进王偃家大骂刘荣男,王偃才得以豁免[4]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晋书·卷六十五·列传第三十五》:子恢嗣,义熙末,为游击将军。
  2. ^ 《宋书·卷三·本纪第三》:诏曰:“夫微禹之感,歎深后昆,盛德必祀,道隆百世。晋氏封爵,咸随运改,至于德参微管,勋济苍生,爱人怀树,犹或勿翦,虽在异代,义无泯绝。降杀之宜,一依前典。可降始兴公封始兴县公,庐陵公封柴桑县公,各千户;始安公封荔浦县侯,长沙公封醴陵县侯,康乐公可即封县侯,各五百户:以奉晋故丞相王导、太傅谢安、大将军温峤、大司马陶侃、车骑将军谢玄之祀。其宣力义熙,豫同艰难者,一仍本秩,无所减降。”
  3. ^ 《南史·卷一·宋本纪上第一》:诏曰:“夫微禹之感,歎深后昆,爱人怀树,犹或勿翦。虽在异代,义无废绝,降杀之仪,一依前典。可降始兴公为县公,庐陵公为柴桑县公,始安公为荔浦县侯,长沙公为醴陵县侯,康乐公即降为县侯,奉王导、谢安、温峤、陶侃、谢玄之祀,其宣力义熙者,一仍本秩。”
  4. ^ 《南史·卷二十三·列传第十三》:偃尚宋武帝第二女吴兴长公主,讳荣男。常裸偃缚诸庭树,时天夜雪,噤冻乆之。偃兄恢排合诟主,乃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