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沈石友宅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沈石友宅
常熟市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苏州市常熟市翁府前38号
分类古建筑
时代
认定时间1982年11月17日

沈石友宅位于中国江苏省常熟市城区翁府前38号,原为清康熙年间刑部尚书翁叔元故宅,后为藏砚家沈汝瑾(沈石友,1858—1918)所有。原有四进,第二进在文化大革命中拆除改建,现存一进门厅、三进大厅、四进偏房,第四进左侧为“笛在月明楼[1]。1982年11月17日,沈石友宅公布为常熟市文物保护单位[2]

参考资料

[编辑]
  1. ^ 笛在月明楼. 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库. [失效連結]
  2. ^ 物质文化遗产.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14-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