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民 (196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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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民(1969年),男,山东利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

生平[编辑]

李俊民是山东省利津县汀罗镇皂二村村民,以收购和加工废塑料为生。从1997年开始,他跟妻子韩树霞一起,先后收留了600多名流浪汉,其中不少患有精神病,通过他们努力,帮助200多人找回了家,并为流浪汉们建起了“爱心家园”,提供基本的衣食,并组织这些流浪汉工人参加劳动。住在“爱心家园”的流浪汉,一般在30-50人左右。

评价[编辑]

对于李俊民的举动,大部分人持赞成的态度,也有一些人有另外的看法。利津县政府一些官员的观点是:因为李俊民利用流浪人员牟利了,所以,他的行为便不再是单纯的献爱心之举。民政局局长魏澄山认为,“处理此事,他们面临两个难题:一是他们可以解决当地流浪人员的一时之需,但无力救助来自全国各地的流浪人员;二是如果李俊民不组织流浪汉劳动牟利的话,政府可以支持他,但他目前的做法让他们感到为难”[1],同时魏澄山认为“如果他收留这些流浪汉后没让他们劳动,我们肯定会很支持。但李俊民收留的这些人都是青壮年。”但这个观点受到质疑,皂二村村支书刘孟岭则认为:“这些年来,李俊民收留的流浪汉最大的70岁,最小的十五六岁,怎么能说只收留青壮年呢?去年,他‘捡’回的那个老丁,六十多岁了,双目失明,什么都干不了。李俊民养了他5个月,你能说这是为了让他干活儿吗?”

参见[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1. ^ 赵志疆. 难道非要逼着李俊民“裸捐”吗?. 新浪网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05年7月28日 [2012-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简体中文).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