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敘 (永樂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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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敘[1],異名周叙[2]周敍[3],字公敘,號石溪,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吉水縣(今江西省吉水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永樂十六年,周敘中進士二甲第一名,選庶吉士,作《黃鸚鵡賦》,稱旨,授翰林院編修、后歷任侍讀。正統十一年,升任南京侍講學士[4]。郕王監國期間,其上疏陳列八事。景泰二年,請恢復午朝,日接大臣[5]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史稿列傳》1冊143卷,423
  2. ^ 《徐本明史列傳》2冊30卷,443
  3. ^ 《新校本明史》152卷
  4. ^ 明史》(卷152):“周敘,字公敘,吉水人。年十一能詩。永樂十六年進士。選庶吉士,作《黃鸚鵡賦》,稱旨,授編修。歷官侍讀,直經筵。正統六年上疏言事,帝嘉納焉。八年夏又上言:「比天旱,陛下責躬虔禱,而臣下不聞效忠補過之言,徒陳情乞用而已。掌銓選者罔論賢否,第循資格。司國計者不問耕桑,惟勤賦斂。軍士困役作,刑罰失重輕,風憲無激揚,言官務緘默。僧道數萬,日耗戶口,流民眾多,莫為矜恤。」帝以章示諸大臣。王直等皆引罪求罷。十一年遷南京侍講學士。”
  5. ^ 明史》(卷152):“郕王監國,馳疏言:「君父之仇不共戴天,殿下宜臥薪嘗膽,如越之報吳。使智者獻謀,勇者效力,務掃北庭,雪國恥。先遣辯士,卑詞重幣乞還鑾輿,暫為君父屈。」因條上勵剛明、親經史、修軍政、選賢才、安民心、廣言路、謹微漸、修庶政八事。王嘉納之。景泰二年又請復午朝,日接大臣,咨諏治道。經筵之余,召文學從臣講論政事,並詔天下臣民直言時政缺失。帝因詔求言。敘負氣節,篤行誼。曾祖以立,在元時以宋、遼、金三史體例未當,欲重修。敘思繼先誌,正統末,請於朝。詔許自撰,銓次數年,未及成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