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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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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正義》,清代胡培翬撰,共四十卷。

《仪礼正义》是胡培翬積四十餘年之功撰成,精研周公孔子子夏之儀禮,其牽涉廣泛,从冠婚飨射到朝聘丧葬,無一不及,多記載古代宫室、车旗、服饰、饮食、丧葬、祭礼等,有如古代社会生活的史詩之作。汪士鐸說:此書“张皇幽渺,阐扬圣绪,二千馀岁绝学也”。[1]是《儀禮》研究的集大成之作。

胡培翬出身績溪金紫胡氏家族,世傳經學,尤重禮學。有感於治禮的學者太少。[2]嘉慶十九年(1814年),胡培翬住在胡承珙家時,開始著手草創《儀禮疏》。[3]道光二十五(1845年),胡培翬身患風痹,猶力疾從事,改以左手寫作。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七月培翬棄世,尚有〈士昏禮〉、〈鄉飲酒禮〉、〈鄉射禮〉、〈燕禮〉、〈大射儀〉等五篇未完,這部分由他的學生楊大堉及族侄胡肇昕等人補述完成。[4]楊君补缀的五篇,水平自不可與胡氏同日而语。[5]罗惇衍曰:“培翚撰正义,约有四例:一曰疏经以补注,二曰通疏以申注,三曰汇各家之说以附注,四曰采他说以订注,书凡四十卷,至贾氏公彦之疏,或解经而违经旨,或申注而失注意,不可无辨。”[6]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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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汪士鐸:〈戶部主事胡先生墓誌銘〉,載《胡培翬集》,臺北: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2005年
  2. ^ 《复夏郎斋书》称:“比入都来,见为《毛诗》学者,尚不乏人。独《三礼》之书,讲求者少,因校《仪礼释官》,取全经复读之,而贾氏之疏,疏略失经、注意者,视孔《诗》疏更甚,颇有重疏《仪礼》志,然此事甚大,非浅学所能任。而以昔日粗闻于先祖及丁卯、戊辰间从次师(凌次仲)游,窃窥涂径,又有未敢自诿者。”
  3. ^ 胡培翚《研六室文钞》卷10,《福建台湾道胡君别传》。
  4. ^ 陸建瀛《校勘儀禮正義序》云:“……績溪胡農部(胡培翬)撰正義……〈士昏禮〉及〈鄉飲酒禮〉、〈鄉射禮〉、〈燕禮〉、〈大射儀〉五篇十二卷,則其門人楊君大堉所補也。”
  5. ^ 楊樹達《積微翁回憶錄》云:“閱胡培翬《儀禮正義》。《士昏禮》為楊大堉補撰,條理不明,遠遜胡著。”
  6. ^ 清史稿》列传二百六十九儒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