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城禁火司,是李氏朝鮮為防火而設的官廳。
1426年(朝鮮世宗8年)2月26日,把禁火都監與城門都監職務統合,設修城禁火都監,1460年(世祖6年)李氏朝鮮進行大幅人事削減與廢止不要不急之官廳,修城禁火都監因此廢止。它建設的工作由工曹繼承,消防的工作由漢城府繼承,廢止時間達35年。後朝鮮成宗時代火事頻發,1481年(成宗12年)3月奏請復設禁火都監,之後升格為修城禁火司。
修城禁火司的業務是宮殿官廳的建設和修築,防火和提防火災後發生偷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