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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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耀明(英文:Michael Hor),香港法律學者,曾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專長研究刑事司法系統。早年於馬來西亞怡保成長和接受教育,後來入讀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律學院,在牛津大學取得民法學碩士(Bachelor of Civil Law)和在芝加哥大學取得法學碩士[1]。
參考資料[编辑]
- ^ Faculty of Law,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2015-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2-13).
- 星學者何耀明 任港大法律院長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政壇:何耀明院長冇假期潛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