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食灶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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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灶别是伙食待遇区分的规定,是给养供给标准的组成部分。规定了各类灶每天的食物和炊事燃料定量、相应的伙食费数额及享用人员等。

各国军队伙食待遇[编辑]

中国人民解放军[编辑]

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施行了六十年的“伙食费类区”分为: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四类区、五类区、高原一类区、高原二类区、高原三类区、高原四类区。[1]

伙食灶别
名称 俗名 注释
一类灶 普通灶 战士、营以下建制分队中与义务兵同桌就餐的干部、志愿兵。一类区一类灶0.47元/日
二类灶 施工灶
边防灶
海防灶
国防施工分队和驻生活条件艰苦的边防、岛屿部队
三类灶 修理灶 坦克和自行火炮修理分队
四类灶 坦克灶
地勤灶
高原灶
伤病员灶
坦克和自行火炮分队、航空兵机务大队、驻高原地区部队、住院伤病员疗养员
五类灶 舰艇灶
海灶
飞行学员灶
水面舰艇人员、飞行学校学员
六类灶 潜艇灶
快艇灶
常规潜艇人员、海军导弹快艇鱼雷快艇人员
七类灶 空勤灶 航空兵空勤人员、核潜艇人员


参考文献[编辑]

  1. ^ 《中国军事后勤百科全书》,金盾出版社,2002年版,ISBN:7508218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