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Taiwan road sign Art090.2.svg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這個文件來自維基共享資源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原始文件(SVG文件,尺寸为600 × 450像素,文件大小:9 KB)


摘要

描述
中文(臺灣):中華民國鄉區道路線編號標誌「指4」。
日期
来源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90條(Article #90):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GetFile.ashx?FileId=0000047057&lan=C
作者
原作者:
矢量:
授权
(二次使用本文件)
Public domain
本交通标志或信号灯图像来自中华民国交通部及内政部发布之命令《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其依据在台湾地区施行之《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Autoroute icone
Autoroute icone
 
W3C-validity not checked.

说明

添加一行文字以描述该文件所表现的内容
中華民國鄉區道路線編號標誌。

此文件中描述的项目

描繪內容

文件历史

点击某个日期/时间查看对应时刻的文件。

日期/时间缩⁠略⁠图大小用户备注
当前2019年9月29日 (日) 14:162019年9月29日 (日) 14:16版本的缩略图600 × 450(9 KB)StevenK234調整為2007年9月1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60085034號令、內政部台內警字第096087142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之版本。
2019年9月29日 (日) 13:272019年9月29日 (日) 13:27版本的缩略图600 × 450(13 KB)StevenK234User created page with UploadWizard

以下页面使用本文件:

元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