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嚴禁兵民乘危搶奪商船碑記.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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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中文(繁體):臺灣臺南市南門公園碑林石碑之一 嚴禁兵民搶奪商船碑記

碑文

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吏、巡撫福建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孫,為嚴禁兵民乘危搶奪商船事。 照得台灣沿海地方,每遇商船遭風擱淺,在地兵丁即相率上船,將貨物搶奪一空,並將船只拆毀滅跡。此種惡習、最堪痛恨!本年五月十七日,有兵民搶毀𦪟船米糧一事,業經本部院於審明後,將兵丁翁正幅、姚韜、翁振三犯、恭請王命、正法梟首,懸竿示眾;並將該管員弁奏參革職,以昭炯戒。惟恐積習難返,複蹈前轍,合行勒石曉諭。 為此,示仰爾等兵民人等知悉:此後如遇有船隻遭風擱淺、或已覆溺,兵丁皆當上前竭力救護。如能人船不失、並不私取絲毫貨物者,到官領賞,按次記功,照例議敘。如仍敢乘危搶物,傷人、拆毀船隻,法在必懲,翁正幅等是其榜樣!切勿自取誅戮。本部院現飭道、府,議定章程,責成該管營汛員弁兵丁,如有違犯,該員弁並不立時拿送文員究辦,或且隱匿袒庇者,即將該員弁嚴參治罪;仍責成嚴密巡查;如敢徇隱不報,即將文員參處。各宜凜遵,毋貽後悔!特示。

道光四年六月 日給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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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bdragon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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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道光四年(1824) 嚴禁兵民搶奪商船碑記 - 示禁者乃福建巡撫孫爾准 . 因道光4前5月17日安平水師營兵, 趁危搶劫商人李勝興在米船隻, 總兵明保欲寢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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