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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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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現任
李强

自2023年3月11日
类别政府首脑
地位國家級正職公务员党和国家领导人
所属最高国务会议(法定当然成员)
国务院全体会议(召集与主持)
国务院常务会议(召集与主持)
总理办公会议(召集与主持)
直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官邸钓鱼台国宾馆(至1976年)
中南海(實際上)
機關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提名者国家主席
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
废除国家主席时期由中共中央提名)
任命者国家主席
根据全国人大会议表决结果
任期5年(可连任1次)
先前职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
首任周恩来
设立1954年9月,​70年前​(1954-09
副職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薪资每月人民币11385元[1]
网站中国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简称国务院总理总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的负责人[2],是国家的最高行政长官[3],对外作为政府首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国务院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召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可以签署、公布国务院令。其职权主要来源于宪法、《国务院组织法》赋予其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直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常务委员会負責。国务院总理每届任期为5年,1982年后宪法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体制中,国务院总理属於行政级别最高的第一级,为国家级正职。历任国务院总理全部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担任,一般党内排名仅次于中共中央主要负责人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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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责定位,国务院总理职位的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此前的政务院总理职位并不是政府首脑)。国务院总理通常由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委及其以上官员担任。总理负责政府政策执行的具体技术细节。在理论上为议会制[註 1]的中国,国务院总理的重要程度强于一些总统制半总统制国家的总理[4]

中国共产党内,总理曾经是作为确定新一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成员的过程的一部分,在现任和退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的审议下选出的。根据这一非正式程序,近40余年来,未来的总理人选几乎都会首先被任命为副总理以熟悉适应国务院工作,随后在下一次的领导层更替中正式当选为新任总理[5]。迄今为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首任总理周恩来外,仅第八任总理李强未担任过副总理而直接被任命为总理(但李强曾出任过省级地方政府首长,即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

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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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务院总理有以下职权:

任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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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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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應進行憲法宣誓方得就任。宣誓詞內容如下[註 4]

党内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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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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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历任国务院总理皆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担任,因此政治排名都位于最前列。周恩来担任总理时,党内地位长期位处第二或第三位。华国锋担任总理时,由于身兼中共中央主席,是一把手,党内排名第一。赵紫阳担任总理时,在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至中共十二大之间排名为第七,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后赵紫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排名为第四位,比国家主席李先念靠前,1985年叶剑英退休后赵紫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排名升至第三。李鹏出任总理时期,是排名第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仅次于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和江泽民。在第九至十一届国务院(1998年-2013年),朱镕基温家宝两位总理因为资历关系,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排名中位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之后[註 5]。到了李克强担任总理后,排名重新升至第二位,恢复李鹏时期的排名[註 6]。2023年李强担任国务院总理后,排名依旧维持在第二位。

历任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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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次 届次 肖像 姓名 任期始于 任期终于 政务院/政府 国家元首 所属政党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總理
1 1 周恩来 1949年10月1日 1954年9月27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毛泽东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1 1 周恩来 1954年9月27日 1959年4月27日 第一届周恩来政府 毛泽东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2 1959年4月27日 1965年1月4日 第二届周恩来政府 刘少奇
3 1965年1月4日 1975年1月17日 第三届周恩来政府 刘少奇 → 空缺董必武(国家代主席)
4 1975年1月17日 1976年1月8日 周恩来-华国锋政府 朱德
2 华国锋 1976年2月2日 1976年4月7日 朱德 → 空缺
1976年4月7日 1978年3月5日
5 1978年3月5日 1980年9月10日 华国锋-赵紫阳政府 叶剑英
3 赵紫阳 1980年9月10日 1983年6月18日
6 1983年6月18日 1987年11月24日 第二届赵紫阳政府 李先念
4 李鹏 1987年11月24日 1988年4月13日
7 1988年4月13日 1993年3月31日 第一届李鹏政府 杨尚昆
8 1993年3月31日 1998年3月17日 第二届李鹏政府 江泽民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5 9 朱镕基 1998年3月17日 2003年3月16日 朱镕基政府
6 10 温家宝 2003年3月16日 2008年3月16日 第一届温家宝政府 胡锦涛
11 2008年3月16日 2013年3月15日 第二届温家宝政府
7 12 李克强 2013年3月15日 2018年3月18日 第一届李克强政府 习近平
13 2018年3月18日 2023年3月11日 第二届李克强政府
8 14 李强 2023年3月11日 现任 李强政府

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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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李克强温家宝朱镕基李鹏赵紫阳华国锋周恩来

在世前任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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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1月,历任国务院总理中有2位仍在世:

姓名 任期 出生日期与年龄
朱镕基 1998年-2003年 (1928-10-23) 1928年10月23日96歲)
温家宝 2003年-2013年 (1942-09-15) 1942年9月15日82歲)

最近一位去世的前總理是李克强,於2023年10月27日去世,享年68歲。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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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国务院是全国人大的执行机关。
  2. ^ 原称为“戒严”,后由2004年宪法修正案修改措辞为“进入紧急状态”。
  3. ^ 在1989年的“六四事件”中,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国务院关于在北京市部分地区实行戒严的命令》,宣布自1989年5月20日10时起在北京市部分地区实行戒严,该戒严令要到1990年1月11日才解除。该戒严令未经过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四条(现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还有不同理由,该戒严令不时被指为违宪的戒严。
  4.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27條:「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5. ^ 李鹏于1985年进入中共中央政治局,1987年成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乔石也在1985年进入中共中央政治局,1987年成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但李鹏1981年3月升任正部级职务(电力工业部部长),乔石升正部级是在1982年4月(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所以总理李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前面。朱镕基1992年10月才进入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常委会,资历比李鹏晚很多,所以他当总理时要排在当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李鹏后面。吴邦国和温家宝同在1992年10月进入中共中央政治局,不过当时吴邦国是正式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温家宝只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所以吴邦国的排名要在温家宝前面。
  6. ^ 2007年李克强进入中共中央政治局成为常委,时张德江只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排名在李克强之后。2008年李克强出任国务院副总理(排名第一),张德江也是国务院副总理(排名第三),李克强排名在张德江之前。2007年李克强进入中共中央政治局成为常委,时栗战书只是中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排名在李克强之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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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Public employees get salary increase - China - Chinadaily.com.cn. www.chinadaily.com.cn. [2019-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5). 
  2. ^ 主席是虚职 总理行实权. 搜狐评论. 2013年3月15日 [2013-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3-11). 
  3. ^ 揭秘国家主席与总理职权:主席是虚职 总理行实权. 大公中原新闻网综合. 2013年3月15日 [2013-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11月2日). 
  4. ^ 观察:李强上任23天的三个信号和三道难题. BBC News 中文. 2023-04-03 [2023-04-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18) (中文(简体)). 
  5. ^ China's backroom power brokers block reform candidates.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012-11-21 [2021-09-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13).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订):“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订):“第九十一条 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订):“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订):“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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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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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職稱: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首脑
1954年-
後繼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