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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學 (正德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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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學
大明浙江衢州府知府
籍貫河南開封府通許縣民籍
字號字遜卿
出生成化六年(1470年)十月初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時氏,繼娶和氏
出身
  • 弘治八年乙卯科河南鄉試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李志學(1470年—?年),字遜卿河南開封府通許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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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詩經》,行三。弘治八年(1495年),由國子生中式乙卯科河南鄉試第六十七名舉人,正德三年(1508年)登戊辰科會試第二百十四名,第三甲第二名進士[1][2]。考選翰林院庶吉士,授兵部車駕司主事,正德五年八月因涉劉瑾逆案,被劾調外,任真定府通判。後歷升戶部管糧郎中。正德十三年秋七月,錄應州御虜功,升俸一級。官至衢州府知府。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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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奉先。祖李循。父李榮,淮府典寶副。前母潘氏、母張氏。永感下,兄俊、仁[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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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